<cite id="zddnx"><video id="zddnx"></video></cite>
<var id="zddnx"></var>
<cite id="zddnx"><video id="zddnx"></video></cite>
<cite id="zddnx"><strike id="zddnx"></strike></cite>
<var id="zddnx"></var>
<cite id="zddnx"></cite>
<ins id="zddnx"><span id="zddnx"><menuitem id="zddnx"></menuitem></span></ins>
<ins id="zddnx"><noframes id="zddnx">
<var id="zddnx"><strike id="zddnx"><thead id="zddnx"></thead></strike></var>
政策法規
城市對外交通規劃規范 - GB50925-2013
發布日期:2017/6/28 15:29:38  
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

城市對外交通規劃規范

Code for intercity transportation planning

GB 50925-2013

主編部門: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
批準部門: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
施行日期:2014年6月1日

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
第242號


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發布國家標準《城市對外交通規劃規范》的公告

現批準《城市對外交通規劃規范》為國家標準,編號為GB 50925-2013, 自2014年6月1日起實施。其中,第5.4.1、8.3.1、8.3.2、8.3.3條為強制性條文,必須嚴格執行。
本規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。

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
2013年11月29日

前言

根據原建設部《關于印發<二〇〇一~二〇〇二年度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制定、修訂計劃>的通知》(建標[2002]85號)的要求,規范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,認真總結實踐經驗,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編制本規范。
本規范共分8章,主要內容包括:總則、術語、基本規定、對外交通樞紐、鐵路、公路、港口、機場。
本規范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,必須嚴格執行。
本規范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,由上海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。執行過程中如有意見和建議請寄送上海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(地址:上海市靜安區銅仁路331號,郵政編碼:200040),以供今后修訂時參考。
本規范主編單位、參編單位、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審查人:
主編單位:上海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
參編單位:中鐵第四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
重慶市規劃設計研究院
中交第三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
江蘇省交通規劃設計院
上海民航新時代機場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
主要起草人:黃吉銘 沈國平 金忠民 高 岳 張式煜 紀立虎 劉建成 陶芳勤 郭大忠 胡永輝 陳文遼 錢少華 謝靖怡 汪鐵駿 張 弘
主要審查人:王靜霞 孔令斌 蔣作舟 龔正明 文國瑋 潘海嘯 何志工 錢林波 張曉春 蔣宗健 蔣錫佐


1 總 則

1.0.1 為了科學、合理地編制城市對外交通規劃,提升城市功能,優化空間布局,建設高效、便捷、安全、經濟的城市對外交通系統,制定本規范。
1.0.2 本規范適用于城市總體規劃階段的對外交通規劃。
1.0.3 編制城市對外交通規劃應符合下列規定:
1 貫徹資源節約、環境友好和以人為本的原則,倡導綠色交通,促進經濟、社會的可持續發展。
2 城市對外交通規劃應與周邊區域發展、城市功能、空間布局相協調,符合城市長遠發展要求。
3 城市對外交通系統應與城市交通合理銜接,增強對外交通樞紐的整體功能,提高綜合交通運輸系統的安全和效能。
4 城市對外交通設施應綜合設置,滿足城鄉統籌發展要求,并應適當預留發展空間。
1.0.4 城市對外交通規劃除應符合本規范外,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。

 

具體內容詳見http://gf.caup.net/wap_view.php?number=3&page=1